公寓顶层单位屋主与管委会为增修屋顶平台和扩大楼梯事宜,打了两起诽谤官司,其中一起四年前得到和解,另一起屋主胜诉,总共得到6万余元的赔偿与律师费。
里峇峇利路永安苑公寓的顶层单位屋主,为屋顶平台的增修和扩大楼梯事宜,与公寓管理委员会引发长达10年的纠纷。管委会指屋主未经许可擅自兴建,要他拆除,双方以电邮和律师信一来一往,还打了两起诽谤官司。
两起官司一起在四年前和解收场,另一起刚结束,国家法官卢彦佐裁定管委会确实诽谤了起诉人叶兴利(50多岁),判这名屋主胜诉,可得4万5000元赔偿,另加2万4000元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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