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房地产被拍卖,水管工谢国荣将洋房的三分一权益转给哥哥谢国姚,后者辩称是弟弟的礼物。但三司认为,谢国荣在面对财务困境时,将洋房赠送给哥哥,是不可思议的。
水管工把市值约500万元洋房的三分之一权益转到土木工程师哥哥的名下,这究竟是礼物或只是托哥哥保管?
最高法院上诉庭日前裁定水管工谢国荣(60岁)在1987年把杨厝港路一带一间洋房的三分之一权益转给哥哥谢国姚,不是赠予而是让后者当信托人代为保管而已。由赵锡燊法官、朱迪柏拉卡斯法官和庄泓翔法官组成的三司,推翻高庭去年做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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