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招认非法放贷被拘禁六年,获释后入禀高庭要讨回被充公的26万余元赃款,指出推事下令充公钱财时,剥夺他反对充公的机会。大法官却认为这些钱是非法放贷的收益,最终驳回他的诉求。
男子招认非法放贷被拘禁六年,获释后入禀高庭要讨回被充公的26万6600元赃款。然而,大法官以他不是这些钱的合法主人,驳回他的诉求。
温兴莱(译音)涉嫌非法放贷,在2007年10月被捕。警方在他那里查获12万3020元现金和两个银行户头里的存款,总共约26万6600元。他隔月在刑事法(临时条款)法令下被拘禁,2013年11月才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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