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助理主簿基于本案有值得开审裁定的争论点,所以批准林丽丽撤销银行法定追债信的申请。银行可以上诉或者起诉林丽丽追讨1620万元。
家庭主妇抵押独立式洋房帮助丈夫的合伙生意向银行借钱,但她称不知道房子被售卖抵债后,她还得负责剩余欠款。结果,银行在她的房子以1000万元出售还债,还向她追讨1620万元余款不果后,申请她破产。
然而,林丽丽(49岁)通过李一阳律师,日前成功获得高庭助理主簿撤销大华银行的法定追债信,避免被判入穷籍。法定追债信是破产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步骤,因为它让债主对欠债人兴起破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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