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21岁女大学生熟睡时偷吻和非礼她,64岁GrabCar司机昨天认罪后被判坐牢16个月。


被告黄成财(译音)面对一项非礼控状,指他在去年9月23日凌晨约4时31分至6时零1分之间,在车内非礼一名21岁女生。


为保护受害人的身份,媒体不得报道女生的名字及其他可能泄露她身份的资料。


根据案情,受害人案发当天踢了一个半小时的足球,之后同队友一起去吃晚餐。


午夜过后,一行人继续到夜店跳舞和喝酒,受害人整晚共喝了四杯啤酒。


载女生到家叫不醒趁机肆意亲吻抚摸


她在凌晨时分电召一辆私召车回家,由于体力透支外加酒精作用,上车后不久就在后座睡着。


当受害人再次睁开眼睛时,赫然发现被告就靠在她右侧,以身体磨蹭她,还抚摸她的右大腿。


惊慌失措的受害人立即下车,被告竟还向她索讨车费。女生丢下两张10元钞票后赶紧离开,慌忙中将手机等个人物品落在车上。


受害人回家后惊觉已是凌晨6­时,原本20分钟的车程,却花了90分钟。她将事发经过告诉母亲,并在母亲陪同下到警局报案。


调查显示,被告当晚将受害人载到家门口后,无法叫醒她,竟趁机亲吻她的嘴唇,之后肆意非礼她。


被告落网后,原本否认指控选择抗辩,但在女生供证完后改变主意认罪。


主控官博巴娜副检察司昨天要求判处被告坐牢16个月。她指被告身为GrabCar司机,严重违背了乘客对他的信任,肆无忌惮地乘人之危。


法官也斥责被告对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创伤。女生在身心创伤报告中说,她在事发后两三个月都睡不好,也感到不安和羞愧,甚至丧失自尊。


法官形容,被告的非礼行为“极具侵犯性和令人厌恶”。


法官认为,有必要释放强烈信息,保护公共交通工具搭客免受性侵犯,因此判被告坐牢16个月。刑期从他还押的日期,即10月10日算起。


法官斥责被告对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创伤,并形容被告的非礼行为“极具侵犯性和令人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