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峻指出,他对戒律有不同的诠释,即僧人可有自己的钱财作个人开销。他说:“这和富裕与否没有关系,而是你如何使用钱财,你对钱的心态,你只是钱财的保管人。” 他承认,他没向菩提阁或该寺的管理委员会披露他的财富,因为那是他的私人钱财。
菩提阁前住持果峻承认,他在2009年拥有至少300万澳元,因那是他个人的钱财而没向菩提阁或管委会披露。然而,他称僧人可以拥有钱财,关键不是富裕与否,而是对钱的心态,僧人只是钱财的保管人。
果峻在菩提阁会员李文条(65岁,商人)起诉他追讨24万澳元审讯中,昨天接受诉方律师许海强盘问时坦承,以他投资得到的股息回报来推断,这名僧人在2009年金融海啸席卷全球时,保守估计坐拥至少300万澳元(当时约384万新元)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