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泰锠转让名下四分之一的洋房权益给二哥与四弟,并认为他们只是暂代保管洋房权益。然而,法官昨早宣判时指出,莫泰锠无法充分证明当年的转让协议无效,或答辩人只是暂代保管权益,因此判他败诉。
名噪一时的瑞记鸡饭,其后代二度对簿公堂争房地产。三儿子先讨1630万元洋房的四分之一权益,败诉后再争已发展为商用大楼的瑞记老店,官司料在今年4月开审。
新加坡五六十年代海南鸡饭业的佼佼者“瑞记”创办人莫履瑞在1977年过世,留下一栋位于加东白兰森路(Branksome Road)25号的洋房,他过世前把洋房平分给四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