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的陆栈泰起诉七八十岁的三名姑姑和两名叔叔,以及家族公司大兴发展(私人)有限公司,要他们收购他约14.3%的股份,否则就结束公司。
从父亲那里继承股份的男子,指家族生意坐拥6000万元资产,却因没发展业务超过20年,以致每年亏损40万元,而掌管公司的姑姑却借钱来发董事费。他以小股东被欺压为由,要高庭下令姑姑和叔叔买下他的股份,不然公司就清盘。
49岁的陆栈泰起诉七八十岁的三名姑姑和两名叔叔,以及家族公司大兴发展(私人)有限公司,要他们收购他约14.3%的股份,否则就结束公司。
在为期15天的审讯昨天(1月11日)开始前,除了答辩人之一的陆永耀已经去世,其他答辩人陆梅卿(84岁)、少卿(81岁)和雪卿(87岁)以及永昌(78岁)早上都出庭。
陆梅卿和陆少卿在陆永耀去世后,成为他遗产的法律代表。她们也是大兴发展的现任董事。
陆栈泰通过谢和俊律师指出,公司拥有估计市值2240万元的地皮和3700万元未出售的房子,总值近6000万元。然而,它于1995年完成16栋房子后,这22年来并没发展其他房地产,并在1996年至2015年间,几乎每年都亏损40万元。
陆栈泰称五名长辈分裂成两派,陆雪卿和陆永昌在2012年联合申请将公司清盘,但两派隔年协议和解,只是协议至今迟迟没执行。
辩方:股东歧见影响公司发展
陆栈泰称公司超过20年没发展房地产,不但让土地荒芜,也没积极销售八九栋未出售的房子,而且只有其中两栋出租。此外,他称姑姑在掌管公司15年期间,董事费达333万元,但她们却没管理房地产的经验。
辩方立场是公司因国家经济欠佳而暂时搁置发展房地产,改而专注出售完工项目。过后,股东之间出现歧见,影响了公司的发展计划。公司没发股息是因1973年的董事决议规定,除非没负债,否则不能发股息。
虽然与陆雪卿和陆永昌达成协议,可是公司若要购买他们的股份,却需银行贷款才有资金,但每个月得偿还的利息高达4万7000元,因此双方同意暂时搁置,让公司有更多时间出售资产套现。
陆梅卿和陆少卿通过林日棉律师指出,陆栈泰曾在1992年至2014年受雇于公司,离职前为高级经理,月薪约8000元。他在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业务。
陆雪卿和陆永昌通过曾福庆律师辩护。(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