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临终前改遗嘱让子女平分 要独自继承800万洋房 次子上诉遭三司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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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的洋房位于东海岸威德莎路2号。(饶进礼摄)
案件中的洋房位于东海岸威德莎路2号。(饶进礼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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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陈华英继承亡夫留下的800万元洋房,她在过世前改遗嘱让八个子女平分洋房。原本与母亲注册为联名屋主的二儿子陈金兴诉求新遗嘱无效,过后以母亲曾有意把洋房留给他,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但都遭驳回。


老妇继承亡夫留下的800万元洋房,本有意留给和她联名管理洋房的二儿子,但去世前改变主意将洋房平分给八名子女。


二儿子不满入禀高庭起诉七兄弟姐妹诉求新遗嘱无效,诉求被驳回后,他以母亲早年有把洋房留给他的意愿为理由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要求不要把洋房列为母亲的遗产,包括大法官梅达顺在内的三司昨驳回他的上诉,大法官说,老妇并没有执行她的意愿,还未付诸行动,就不能成为合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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