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司法委员符晓平去年4月审理3B号屋主的上诉时,认为“分层楼面”与“分层面积”有相同意思,与起诉人所用的“楼面”不同,裁定该屋主指发展商误导和面积不够都“站不住脚”,驳回上诉。其他两人官司也败诉,其中一人将上诉高庭。
三个聚落式洋房主人称,买房后才发现房子面积比宣传册列明的小,原本有屋顶花园的房子,以斜面屋顶取代,而总面积也包括斜面屋顶的面积。他们分头采取法律行动,指发展商误导和违约,却因为分层面积和楼面解读的法律问题,都被判败诉。
其中两起官司到高庭开打,由助理主簿审理,但一个放弃上诉,另一个涉及门牌3B号上诉高庭司法委员后,依然失败,原打算继续向终审法庭再上诉,最终与发展商取得和解,才停止上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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