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国家发展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说,兴建公共服务设施隧道需要大笔资金,所以须经详细研究,确定符合经济成本效益后才能动工。


像裕廊湖区和樟宜机场第五搭客大厦这类大型发展项目,因为需要多种服务设施,政府考虑兴建集合电缆、输送管和水管等的公共服务设施隧道(Common Services Tunnel,简称CST),以更充分使用土地。


不过,国家发展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说,兴建CST需要大笔资金,所以须经详细研究,确定符合经济成本效益后才能动工。


黄循财昨天在公共服务设施隧道法案提出二读时,解释CST的好处,以及立法如何加强管制CST,确保其安全和高效运作。


他在回答任梓铭(马西岭-油池集选区)有关政府未来是否为新的商业和住宅区项目兴建CST的问题时,作出上述答复。


2007年,政府耗资超过3亿3000万元,在滨海湾兴建本地第一个、也是目前仅有的CST。隧道里有电缆、电信电缆、水管和区域供冷管,它们继续由国家拥有和管理。


根据传统铺设法,如要铺设新的公用事业系统或进行维修,当局就得挖路;结果导致塞车或交通必须改道,给公路使用者造成不便。


黄循财说,任何建筑或道路工程,也可能意外损坏在不同时段铺设的输送管和电缆,对该区水电供应造成影响。


CST有许多好处,比如工作人员能进到隧道里,从事安装和维修工作,减少上述风险。


隧道不仅加强公用服务的有效和可靠性,也提供更强的保护。当局也能善用隧道空间,如增设地下行人道。


立法加强管制公共服务设施隧道


他指出,策划和兴建隧道须有新的运作和行政作业方式。吸取滨海湾CST的经验,政府决定立法澄清灰色地带,加强管制CST。


法案已三读通过,重点包括:CST六米的范围为“CST保护区”;为避免CST受损,导致周围建筑物水电供应被切断,在附近展开工程须获得批准。


法令授权官员可下令当事人拆除妨碍入口和通风井的障碍物,并让设施恢复原状。它也规定附属建筑物业主或租户须采取合理的维修措施,确保它们运作正常。


违例者可判罚款高达两万元,如持续违例,每天可被罚款高达1000元。妨碍官员执行任务,可判坐牢长达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