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召车业者Grab收购优步的交易,虽然仍有待新加坡竞争局等监管机构批准,但受访并购律师指出,这项交易涵盖整个东南亚市场,因此,即便新加坡竞争局不批准这项交易,也不意味着Grab和优步交易就会告吹。
另一方面,康福德高之前宣布与优步合作,虽然属于不同交易,但由于这跟Grab收购优步交易都涉及本地出行服务市场,并购律师昨天受访时认为,竞争局在审核Grab和优步的并购时,相信也会将从较广角度考虑这两个交易对市场带来影响。
Grab前天宣布收购对手优步(Uber)在新加坡、柬埔寨、印尼度西亚、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和越南的业务和资产,优步可获Grab公司27.5%的股权。
随着这项交易的宣布,康福德高(ComfortDelgro)前天傍晚向旗下德士司机发出短信,通知司机UberFLASH服务将在4月8日停用。这意味着以后本地只剩下Grab一家公司实行动态计费,形成Grab可能“一家独大”垄断性局面。
为确保Grab和优步交易,不会大幅削弱市场竞争,新加坡竞争局前天受询时说,如果当局发现市场被Grab垄断,它将采取行动,这包括要求Grab和优步修改交易协议,甚至阻止交易。
义正律师事务所(TSMP Law)联合主管合伙人张祉盈昨天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一般只要关系到消费者选择权的交易,都须获得竞争局批准。Grab和优步作为本地两大私召车业者,它们的整合必然对本地市场产生巨大影响,造成消费者选择权减少,自然需要获得当局批准。
按当前情况,张祉盈估计竞争局可能作出三种决定,一是无条件批准这交易、二是完全否决这项交易,三是Grab和优步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才会批准交易。
不过,张祉盈也提醒,Grab和优步的交易不单是涉及新加坡市场,还包括印尼和马来西亚等其他东南亚市场。
“换句话说,即便新加坡当局不批准这项交易,Grab和优步交易未必就告吹,因为它们仍然可能取得新加坡以外的其余市场的监管当局批准。”
她还指出,在一些东南亚市场,Grab和优步交易甚至不需要获得当局批准。“当然,这又涉及Grab和优步的合并条款内容,例如它们是否列明交易必须包括本地市场,或取得其他主要市场的当局批准。”
据一名熟悉Grab和优步交易的知情人士说,Grab和优步交易中,新加坡市场并非决定因素,即使不获竞争局批准,交易预料也会完成。
知情人士说:“如果交易原本有10道菜,但现在只剩九道菜,两家公司依旧会选择吃下这九道菜。”
康福德高和优步合作或告吹
他也指出,Grab和优步的交易,可能影响康福德高和优步合作计划,造成后者的合作计划告吹。康福德高刚在今年1月宣布与优步合作推出UberFlash服务;去年12月,它宣布要以6亿4200万元收购狮城控股(Lion City Holdings)51%股权,后者拥有狮城出租公司(Lion City Rental)约1万4000辆汽车。
如今优步被收购,康福德高下一步行动令市场关注。康福德高前天回应《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我们正检讨拟跟优步展开的所有合作相关项目,而这些合作项目还在新加坡竞争委员会的审核中。”
它的股价前天上扬2.5%后,昨天回跌1.48%或3分,报2元。共有838万余股转手,交易量比前天的1983万股,减少超过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