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息分期摊还15万元给李总理 鄞义林获准改用转账或支票缴付诽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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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4月与李显龙总理达成协议、免息分期摊还15万元诽谤赔偿金的博客作者鄞义林,昨早通过律师向高庭申请,要求改用银行转账或支票而非现款付款后,结果获陈祥泰法官批准。


代表鄞义林(36岁)的黄舒旺律师告诉本报,鄞义林目前在台湾,用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比较方便。


过去,都由鄞义林的一名姐妹协助他,向代表李总理的德尊律师事务所缴付每月100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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