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召车业者Grab和优步须最迟在昨天就收购交易向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提呈书面陈情。竞消委不愿证实是否已接获陈情书,仅表示当局会在收到相关文件后决定是否正式发布临时措施指示。
为配合负责消费者保护与监管的新职能,新加坡竞争局(Competition Commission of Singapore)自4月1日起改名为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of Singapore,简称竞消委(CCCS))。
Grab是在上个月26日宣布收购优步(Uber)的东南亚业务。竞消委就这项收购交易展开调查后发出文告指出,有理由怀疑这项交易违反我国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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