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卖代步工具给要在公路使用的人 业者:新法令规定难执行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邓玮婷 苏文琪 / 联合早报更新 / 更新 / 2023年1月14日 9:17 PM发布 / 发布 / 2018年5月2日 3:30 AM 活跃通勤法令昨天生效,售卖个人代步工具的商家在橱窗上张贴海报,列明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须注意的事项。(陈来福摄) 字体大小:小中大陆路交通管理局无预警地宣布活跃通勤法令生效,虽让人感到措手不及,但人们基本上都对新法令表示欢迎。不过,有业者反映法令要求不能把代步工具卖给在公路上使用的消费者,这难以执行,甚至可能流于形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宁振轩(50岁,儿童心理辅导员)使用电动踏板车近两年。他说:“没想到当局会突然宣布日期,而且马上执行,让我有些措手不及……我要赶快消化法令内容,以免不小心犯规。”沈要全(44岁,教师)平日都会靠电动踏板车,完成“第一和最后一公里”的路程。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请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赞 5月1日起 新车将预先装ERP 2.0智能行车器 骑电单车全岛卖报逾60年 “最勤奋报贩”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