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卖代步工具给要在公路使用的人 业者:新法令规定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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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交通管理局无预警地宣布活跃通勤法令生效,虽让人感到措手不及,但人们基本上都对新法令表示欢迎。不过,有业者反映法令要求不能把代步工具卖给在公路上使用的消费者,这难以执行,甚至可能流于形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宁振轩(50岁,儿童心理辅导员)使用电动踏板车近两年。他说:“没想到当局会突然宣布日期,而且马上执行,让我有些措手不及……我要赶快消化法令内容,以免不小心犯规。”


沈要全(44岁,教师)平日都会靠电动踏板车,完成“第一和最后一公里”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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