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音乐导师涉嫌借教大提琴之便,伸手入胸罩摸18岁女学生的胸部,甚至问她能否解开她的胸罩。


被告卡斯滕(Carl James Casten,33岁)面对五项非礼控状,指他在2016年6月25日和7月2日先后非礼同一名跟他学大提琴的18岁理工学院学生。


他被指于6月25日下午,两次把手放在女学生的左胸膛,及在隔月2日下午数次把手放在她的左胸、伸手入她的内衣抚摸、隔着她的内衣摸她的胸部,及摸她的右腿内侧。


昨早,现已20岁的女学生在案件开审时接受主控官林于晖副检察司引证。她称,在7月2日上课时,她和被告都坐着,被告突然伸出他的右手摸她的右腿内侧。


之后,他把手深入她的内衣,抚摸她的胸部,并告诉她说“你的胸部不该靠着大提琴”。


被告之后问她“我可以解开你的胸罩吗?”,这个问题吓坏了女学生,她觉得奇怪,马上站起来,以上厕所为由离开课室。


女学生称,她走去学校的接待处待着,直到接近要下课的五分钟前才回去课室,准备拿书包回家。岂料,他却再度轻薄她。“他(被告)把手放在大提琴和我的胸膛之间,手隔着上衣放在我左边的胸膛。”


她过后由父亲载送回家途中没有提到这起事件。她表示,当时她想找人倾诉,但不知道找谁,她之后以剪刀试图自残。


她过后要求母亲别再让她去上课,同时全盘托出,母女俩之后去报案。


被告任职的音乐学校网站显示,他毕业自马尼拉的一所大学,主修音乐,擅长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吉他、乌克丽丽(ukelele)及键盘。


女学生须看心理医生


女生也声称被非礼后,需向精神科医生求诊,“我心情欠佳,晚上无法入眠,总觉得有人在跟踪我。我觉得需要清洗自己。”


被告由朱正熙律师代表,据知他全盘否认有罪。


被告若非礼罪名成立,每一项可被判入狱最长两年、罚款、打鞭,或其中两者或三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