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必理法官前天发表94页判词,驳回田柳金在2012年入禀高庭起诉国大疏忽、违反合约、滥用职权及威胁的官司。法官指出,田柳金没足够凭据证明指控。
新加坡国立大学设计与环境学院前硕士生,在完成毕业论文不久后投诉导师,并怀疑大学维护导师,串通针对她。她称,这导致她从2005年至今迟迟得不到文凭,影响她深造和就业。因此她起诉国大,但高庭判她败诉。
吴必理法官前天发表94页判词,驳回田柳金(译音,47岁)在2012年入禀高庭起诉国大疏忽、违反合约、滥用职权及威胁的官司。法官指出,田柳金没足够凭据证明指控。
而且,既然她拒绝遵守国大合理的要求,即上载她的论文及提呈有关表格,她就不符合颁发文凭的资格。
尽管如此,法官希望田柳金和国大能和解,让她终于能为2005年就已完成的论文获颁硕士文凭。
法官补充说:“虽然我有点同情起诉人,但她只能怪她自己。她让她的看法和对王博士的怀疑,模糊了她与被投诉者之间互动时的判断。”
田柳金完成她的论文后投诉导师王运起博士,后者为国大建筑系副教授。
法官认同国大的陈词,即田柳金对和她持不同看法的人存有不合理的怀疑,视他们有错或共谋针对她。
“她批评他人很快,却见不到自己的偏见,以及她在别人面前显得难应付。”
法官指出,田柳金即使在论文及格后仍不断投诉批改过程,或就是最能证明她有偏见的实例之一。她因无法把她对王运起的投诉和她所须符合的要求作出区分,导致她无法获颁文凭。
然而,法官也说,田柳金不必接受国大另外两个不合理的条件——接受批改过程和国大判定王运起没剽窃的决定,以及答应停止致函国大作同样的投诉。
田柳金2002年获得国大研究奖学金,开始攻读硕士。虽然她已在2005年完成论文,但资格却在没有获得文凭的情况下,在2006年9月被终止。
她于2005年2月提交论文不久后,以将投诉王运起有意剽窃她的论文为由,要求注册主任办公室暂时别批改她的论文。过后,她投诉王运起时,要求委任新导师及批改人,但诉求失败。
过后,她先后向院长和副教务长投诉,质疑批改她论文的教授是否独立,更坚持直到有独立委任的批改人才让论文受批改。
此外,国大成立纪律委员会调查田柳金对王运起的投诉,尽管委员会已表明会当面回答她的问题,她却因所提问题没在聆讯前得到答案,拒绝出席聆讯。
她获悉论文及格后,却因担心王运起会剽窃她的论文,拒绝上载论文、填写表格。结果,国大以她没满足有关要求,不颁发文凭。她于是起诉国大,指它拒绝颁发文凭,影响她继续深造和就业前景,索讨赔偿和文凭。
国大发言人接受《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大学一直都在协助田柳金获取文凭,但因她没满足必要条件而无法这么做。虽然她败诉,可是只要符合有关的要求,国大仍愿意授予她文凭。
田柳金到截稿时没回复本报。
田柳金拿不到文凭事件簿
2005年
- 2月:提交论文但以要投诉导师为由,要求暂时别批改论文
- 3月3日:投诉王运起有意剽窃她的论文;要求独立委任新导师及论文批改人
- 3月25日:电邮院长投诉,但见面后觉得院长看轻她的顾虑
- 4月1日:向国大副教务长投诉
- 7月:拒出席调查王运起的聆讯
- 8月18日:副教务长因田柳金拒绝多个建议,送她论文去批改
- 8月:两度抗议论文受批改
- 11月25日:国大致函通知论文需稍修改就能及格
2006年
- 4月:修改之后的论文及格
- 8月:没在期限内上载论文和填写表格等
- 9月:硕士生资格被终止
- 12月:向国大校长施春风投诉
2009年:向新校长陈祝全投诉
2011年8月:向总统纳丹投诉,但不满结果
2012年:起诉国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