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部队被指未妥善管理两个总值180万元的车辆维修合同,也因为没足够程序确保承包商提供所需的服务,所以虽然支付承包商约12万元维修21辆车,却没得到相关服务。
审计署揭露,民防部队没有查证维修服务或承包商是否已提供维修的记录,甚至让承包商决定维修时间表;它也没有保存完整的维修记录。
审计署发现,三名民防人员甚至与承包商制造相关文件,还把文件的日期“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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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部队被指未妥善管理两个总值180万元的车辆维修合同,也因为没足够程序确保承包商提供所需的服务,所以虽然支付承包商约12万元维修21辆车,却没得到相关服务。
审计署揭露,民防部队没有查证维修服务或承包商是否已提供维修的记录,甚至让承包商决定维修时间表;它也没有保存完整的维修记录。
审计署发现,三名民防人员甚至与承包商制造相关文件,还把文件的日期“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