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院判词显示,2012年12月至今年1月的五年多内,被告林绍洁数次对林翠婷(女邻居)展开恶作剧和骚扰,最近一次是在今年1月15至30日,违法跟踪及骚扰林翠婷。
因不满对方把垃圾丢到他的阳台,男子用尽方法骚扰女邻居长达五年,甚至在后者搬家后,查出她的新门牌及邮区等号码,再发短信送出三对“真字”给女邻居,暗示自己掌握她的新地址,对方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这起演变成骚扰罪案的邻居纠纷,发生在新民径(Sin Ming Walk)碧山公园公寓(Bishan Park Condo),自雇人士林绍洁(68岁)与女子林翠婷(57岁)是住楼上楼下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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