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屋住家门前筑鱼缸养鲤鱼的屋主不知在门口梯级设鱼缸需获当局批准,他近日已向淡滨尼市镇理事会提出申请,而市镇会表示这是独特个案,将依情况灵活处理,不会凡事照章行事。
淡滨尼市镇会主席马炎庆昨晚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这是稀有个案,市镇会也在学习如何处理,而他已指示市镇会“尽量以保留鱼缸为前提”,好好处理。“鱼缸是开放式的,可让公众欣赏鲤鱼,这些年来也没有人投诉,如果敲掉会很可惜。在现有条例下,我们需要通融一点。我已指示市镇会尽量保留鱼缸。”
本报上周报道淡滨尼41街地面层单位的屋主,拥有两个毗邻单位,左右梯级一个筑起鱼缸,另一成为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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