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高庭审理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性诱(sexual grooming)案。21岁国民服役人员通过手机应用结识12岁女生,不仅向她发送露骨短信和索取裸照,还在“约会”时性侵她,导致她染上性病。社交媒体已成为现代人重要的沟通渠道,
儿童与青少年无可避免地需要学习如何安全地使用这些平台,家长与监护人也须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来保护孩子。本期《说法识法》邀请到黄守晃律师和甘纳巴迪(Ashwin Ganapathy)律师,向大家解析性诱的定义,及相关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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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纳巴迪律师:性诱案中,未成年人的性别并不重要,关键是,涉案人在约见时已有犯罪意图。(受访者提供)
黄守晃律师:若涉案人经常通过社交媒体骚扰未成年人,对方也可考虑通过防止骚扰法令寻求保护。 (受访者提供)
插图/陈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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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高庭审理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性诱(sexual grooming)案。21岁国民服役人员通过手机应用结识12岁女生,不仅向她发送露骨短信和索取裸照,还在“约会”时性侵她,导致她染上性病。社交媒体已成为现代人重要的沟通渠道,
儿童与青少年无可避免地需要学习如何安全地使用这些平台,家长与监护人也须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来保护孩子。本期《说法识法》邀请到黄守晃律师和甘纳巴迪(Ashwin Ganapathy)律师,向大家解析性诱的定义,及相关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