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院法官王銮思裁定,澳洲籍的被告艾尔克胡乌里面对的多项罪状符合引渡要求,因此理当交给澳洲当局。她指出,虽没有文件可证明查获汽车和零件的来历,但有理由相信它们是贼赃或靠欺诈手段取得,而且属于被告的车行。
涉嫌从事“汽车重生”勾当的澳大利亚籍男子,被当地警方查获拥有10辆经过“移花接木”的法拉利、宝马、马赛地和豪登(Holden)的报失名车,以及多个来历不明的汽车零件和引擎,却称这是姐妹的生意,与他无关。
在本地落网、收押等着引渡到澳洲面审的艾尔克胡乌里(Christopher Milled Elkhouri),辩称澳洲有“许多毒品和暴力罪案,四处都有黑帮”,生命受“黑帮威胁”,才因“私人理由”离开澳洲,而不是警方所说的逃离,所以违抗澳洲政府通过我国总检察署的引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