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男子七年內无数次性侵继女,强迫继女替他手淫,只要她不屈从就拳打脚踢,昨天被判监七年半。法官当庭严厉斥责说:“你算什么男人和父亲!”。
现年23岁的女生在2006年至2014年9月7日遭侵犯,第一次遭非礼胸部和下体时年仅12岁。
《联合早报》昨天报道,为加强保护包括未满14岁少儿在内的弱势群体,《刑事法典》检讨委员会在上月底提呈给政府的报告中建议加重施害者的刑罚,也建议设立新法保护受性侵的16岁至18岁青少年,若在信任的人,如父母、教师或医生等摆布下屈从同意性行为,犯案者也可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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