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交易记录可作印花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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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和股权转移的电子交易记录今后也可用来作为征收印花税的依据,而不单只是这类交易的实体纸张记录。


这是国会前天三读通过的印花税(修正)法案内其中一项新政策。修正条款最快本月底生效。


国家发展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前天为法案提出二读时指出,不动产和股权的转移目前主要以纸张文件的形式进行,政府可根据情况征收印花税。不过,随着数码科技广泛被运用,修法可确保我国法律跟得上数码化的步伐,也可保障国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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