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准证办公共集会案开审 副警监:曾通知范国瀚须先申请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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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范国瀚面对七项控状,控方以一项非法集会和一项拒绝在口供书签名的控状进行审讯,余项暂时搁下。(海峡时报)
被告范国瀚面对七项控状,控方以一项非法集会和一项拒绝在口供书签名的控状进行审讯,余项暂时搁下。(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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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运动人士范国瀚涉嫌无准证举办公共集会,邀请香港社运人士黄之锋当主讲人,案件昨天开审,一名副警监供称,他曾通知范国瀚申请准证,但范国瀚并没有申请。


被告范国瀚(38岁)面对七项控状,控方以一项非法主办集会和一项拒绝在口供书签名的控状进行审讯,余项暂时搁下。


告知可上网申请 被告称要与联办人商量
玛纳西副警监供证说,去年11月23日,他拨电通知被告申请准证,还告诉他可以上网申请。被告称要与活动联办人商量。被告过后没有回音,他前后三次拨电给被告,被告都没有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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