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转让禁令事宜和讨回5万余元订金等赔偿,张润芝与屋主展开八年的缠讼,案件还未结束,又指代表她的律师事务所疏忽,没知会她排屋受道路工程影响等。高庭法官施奇恩日前发表判词说,张润芝无法证明答辩人如何失职,下令她承担辩方的讼费和诉讼开支。
承认“无法放下”、被法官形容为“顽固”的女商人,11年前买不成排屋,与屋主展开八年缠讼。当她无法向屋主取得任何追索权时,把矛头转向代表律师,结果也打了五年多的官司。
不请律师、亲自上阵的张润芝(约50岁),最终被令偿还律师事务所20万元的讼费,另加近6000元的诉讼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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