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受贿案昨天续审,承包商的合伙人庭上揭露,“手抄账簿”除了记录承包商花在前总经理身上的贿款以外,还记录了公司其他“不寻常账目”,包括工资现金回扣、厂商现金回扣,为申请准证虚报的工人工资,以及为逃税和申请政府津贴而虚报的交易额。
宏茂桥市镇理事会前总经理黄志明(58岁),原本面对55项触犯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但控方在审讯中撤销了其中一项控状,黄志明被指在两年内受贿的金额也从至少10万7336元改成至少10万7301元。
被控行贿的承包商谢成兰,连同他的两家公司19-NS2和19-ANC,是本案另三名被告,目前与黄志明一起受审。他们并不认罪,案件昨天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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