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屋住户没有向人借钱,却莫名其妙收到放贷公司寄来追债信。警方调查发现,33岁女子19次使用伪造租约,冒用两个地址向14家放贷商借钱。
马来西亚籍被告陈燕珍昨早在国家法院认罪,被判罚款1万3000元,她无法缴付罚款,以坐牢23天替代。
被告一共面对21项控状,包括19项使用伪造文件、一项伪造文件和一项失信罪。她于2014年1月至9月期间犯案,案发时在一家旅行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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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屋住户没有向人借钱,却莫名其妙收到放贷公司寄来追债信。警方调查发现,33岁女子19次使用伪造租约,冒用两个地址向14家放贷商借钱。
马来西亚籍被告陈燕珍昨早在国家法院认罪,被判罚款1万3000元,她无法缴付罚款,以坐牢23天替代。
被告一共面对21项控状,包括19项使用伪造文件、一项伪造文件和一项失信罪。她于2014年1月至9月期间犯案,案发时在一家旅行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