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维诺指出,法令虽认同附属业主全权拥有分层地契的单位,却没认同屋主可完全掌控该单位。他指出,在一些情况下,法令须照顾到整体附属业主的共同利益,不能让个别附属业主凭个人喜好处理其单位。
公寓屋主在自己屋内展开装修工程,一旦涉及群体利益,屋主就无法任凭个人喜好装修或改装,须获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高庭法官维诺日前审理一起案件时指出,制订建筑维修与分层地契管理法令(Building Maintenance and Strata Management Act,简称BMSMA)是要促进社区生活。法令虽认同附属业主(subsidiary proprietor)全权拥有分层地契的单位,却没认同屋主可完全掌控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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