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警曹长凌晨开车与电单车相撞,为了看对方的报案记录,他利用职权盗用其他警局的电脑系统,还拍下报案记录照片,被抓包后立刻销毁手机里的照片,昨天他被判坐牢一个月。
被告叶豪达(35岁)被控两项罪名,包括一项触犯滥用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以及一项销毁证据的罪名。他昨天认罪后被判坐牢。
案情显示,事发时被告是蔡厝港邻里警局的高级警曹长。前年4月16日凌晨约3时50分,他开着汽车在义顺8道行驶时与一辆电单车相撞,造成骑士受伤,被送往邱德拔医院接受治疗。骑士在事发四小时后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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