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喝醉后报警说“李光耀家有炸弹”,男子被逮后弃保潜逃14年,去年回国自首,昨早被判坐牢四个月。
祸从口出的男子是现年61岁的甘尼森(Ganesan Singaravel),他一共面对三项触犯电信法令的罪名,指他在2004年11月13日,三次报警提供假资料。控方以其中一项罪名加以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在2004年11月12日晚上,独自一人喝酒直至隔天凌晨4时左右。他接着再到乌节路豪杰大厦的便利店买酒喝,拿起商店里的公共电话报警,指“欧思礼路有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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