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接受马国建议 缩短航空纠纷“两暂缓”措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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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接受马来西亚的建议,把有关航空纠纷的两项“暂缓”措施期限缩短两个月,新期限为3月31日。


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昨天巡视雪兰莪州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分局后在记者会上指出,马来西亚内阁在周四的会议中提及新加坡建议将实里达机场暂缓启用仪表降陆系统(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简称ILS)的期限延长至5月31日,但首相马哈迪认为有关期限太长,内阁最后同意将期限改至3月31日。


他说:“我今天(25日)一早已将此决定通知新加坡驻马最高专员公署,以传达给新加坡政府,希望该国可考虑马来西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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