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改革法案一读 修改刑事法典 首次加入“性欺诈”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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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改革法案昨天(2月11日)在国会一读,一系列修改《刑事法典》的建议首次加入“性欺诈”条文,谎称采取保护措施或隐瞒性病,以促使另一方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将列为刑事罪。(档案照)
刑事法改革法案昨天(2月11日)在国会一读,一系列修改《刑事法典》的建议首次加入“性欺诈”条文,谎称采取保护措施或隐瞒性病,以促使另一方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将列为刑事罪。(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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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改革法案昨天(2月11日)在国会一读,一系列修改《刑事法典》的建议首次加入“性欺诈”条文,谎称采取保护措施或隐瞒性病,以促使另一方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将列为刑事罪。


刑事法改革法案主要修订内容。
近年来,加拿大、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频频发生这类情况,即双方同意使用避孕套进行性交,但中途一方偷偷拿掉避孕套,这个行为被认为是性侵的一种。


政府因此提出新条文,以应对上述在法律上不算有违意愿,但实际上已违反同意的条件,并可能伤害一方的情况。靠欺骗或误导获取性行为的性罪犯,可面对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或鞭刑,或这些刑罚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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