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隐瞒自己是爱之病病毒带原者,两次嫖妓都没据实告知对方,还转租公寓给她们和另一名妓女提供性服务,赚取2500元租金。
被告是一名52岁的华族男子,曾当过警察,案发时是保安人员,他在2017年1月至7月之间犯案,地点在芽笼。他前天认罪,法官将于4月5日判刑。
被告总共面对11项罪状,其中六项指他隐瞒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简称HIV,也称爱之病病毒)带原者,和两名妓女多次发生关系,四项指他靠妓女卖淫为生和把公寓当妓院让妓女提供性服务,触犯《妇女宪章》。他面对的最后一项控状则指他冒充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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