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租用兀兰连路厂房六年多的精密特技公司,因业主拖欠银行贷款,结果被银行通知须在一个月内清空交出厂房。租户跟受押人大华银行打官司,要求银行让它留在厂房直到租约期满为止。高庭上月裁定受押人没有同意出租事宜,所以不受限于租约,租户必须清空交屋。
房地产一旦涉及抵押,身为抵押人的业主就不能出租房地产,除非得到受押人的同意。
一家租用兀兰连路厂房六年多的精密特技公司,就因业主拖欠银行贷款,结果受殃及,被银行通知必须在一个月内清空交出厂房。租户称搬迁将影响生存,跟银行打起官司,指银行须遵守租约,让它留在厂房到明年3月31日租约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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