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总检察署发言人说,在一项无佐证证据的性侵投诉中,评估受害者证据的标准是设定在“具异乎寻常说服力”的高标准。她指出,本案提出刑事参考是要上诉庭决定,评估目击者的证据的标准,是否要比上述评估受害者的高标准还要高。
疗养院孟加拉籍男职员否认非礼中风女病人的指控,经审讯后被判罪成,坐牢22个月和打三鞭。他提出上诉后,被高庭改判无罪释放。总检察署已入禀高庭,就“公共利益”的法律问题,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刑事参考(criminal reference)。
总检察署发言人向《联合早报》证实,控方已在去年11月30日提出刑事参考,但审理的日期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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