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毒品法令修正之前,每10个被捕至少三次、被判入长期监禁的嗜毒者中,有一人的收入处于最低20百分位。但数据显示,同时有毒品和刑事案底的这组低收入嗜毒者,不见得比那些收入较高的嗜毒者来得多。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在回答工人党秘书长、议员毕丹星(阿裕尼集选区)的询问时说,只要他们承认嗜毒罪,加上没有抵触其他刑事罪,就符合进入戒毒所的资格。
就单纯嗜毒者和嗜毒又犯下其他罪行的人,是否应给予他们不同的惩罚,尚穆根认为,如果只是嗜毒,应该要做的不是看他们的经济或社会背景,而是看如何协助他们戒毒,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根据当局多年的数据和经验,其实可通过改造计划,给予这群人更多的帮助。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