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郭绪泽是五福寿板店老板,他被指在截至2002年季度的营业额超过100万元,但直到2006年2月10日才提出申请注册为消费税公司,少缴了12万3000余元消费税。另外,他在2011年至2014年这四个估税年,将私家车的费用列为可扣税费用,少缴9000余元税款。
本地一名殡葬业者,在申请注册寿板店为消费税公司和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提供不实资料,昨天认罪后被判罚款4000元,并得缴付25万2900余元的罚金。
这是国内税务局首次采取行动提控殡葬业者,被告郭绪泽(60岁)是五福寿板店(Union Casket)老板,他面对两项触犯消费税法令和四项所得税法令控状。由于控方以一项抵触消费税法令和一项所得税法令控状让他认罪,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因此他须缴付的罚金为24万6700余元和62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