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人屋主要索讨3万余元的租金,买家则反诉要索讨68万元的“应得卖价差额”和装修费。不过高庭法官朱汉德裁定屋主只能就违约,而非租金索偿,但屋主未这么做,因此只能得到1000元的象征式赔偿。至于买家,因无法证明起诉人须偿还装修费,因此分文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