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法学院学生 为三艺术机构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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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大法学院学生林伟胜(左)和陈婉琳为特需孩子的父母推出申请当法定代表的法律程序手册,前天在学院的无偿法律服务奖颁奖典礼上获得认可。(谢智扬摄)
国大法学院学生林伟胜(左)和陈婉琳为特需孩子的父母推出申请当法定代表的法律程序手册,前天在学院的无偿法律服务奖颁奖典礼上获得认可。(谢智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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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学生将为本地三所视觉艺术机构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以法律知识帮助视觉艺术社群。


国大法学院前天(4月5日)与新加坡美术馆、国家美术馆和现代艺术画廊STPI签署备忘录,成立名为“艺术于法律实践教育”(Arts in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简称 ARTICLE) 的方案,让学生在五年里为艺术机构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大三和大四法学院学生将能在新学期申请选修课,帮助艺术机构处理关于智慧产权、筹资和个人财产等相关法律事项。例如当艺术机构与艺术家、合作伙伴和赞助商签署合约时,学生可以根据不同对象的需要,修改个别合约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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