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与骨科医生原被医理会纪律审裁庭因专业行为失当而吊销行医执照五个月,三司特别庭指责医生不认为自己有任何疏失,也不顾客工身体状况,驳回他的上诉。
客工从两三米高平台意外坠下,锁骨及肋骨多处骨折,骨科医生却只给他两天病假,还告诉他可以继续轻量工作。
鹰阁医药中心运动与骨科医生叶文兴(58岁)日前经纪律聆讯后,被新加坡医药理事会纪律审裁庭裁定专业行为失当,触犯医药注册法令,判他吊销行医执照五个月。医理会与叶文兴都不服裁决,双双上诉至三司特别庭。
由上诉庭法官潘文龙和朱迪柏拉卡斯以及高庭法官罗赐安组成的三司特别庭,在日前发表的判决中,驳回了医生的上诉,判医理会上诉得直,将吊销执照时间从五个月延长到八个月。
三司特别庭在判词中表示,叶文兴并不认为他有任何疏失。他指出,根据加拿大爱德华岛医疗准则,有锁骨或肋骨骨折的病患的骨骼可以不需要病假就康复。叶文兴声称,让客工能够提早工作,有助于“复健”。
但是,三司认为,先不论加拿大的医疗准则到底是否适用于我国,这起案件中的客工患有多个不同种类的骨折,情况明显不同。
聆讯中也提呈了另一个医疗准则,而三司指出,叶文兴并没有依照准则,在确认客工已经能够工作后,才允许他轻量工作。
三司斥责叶文兴,指他在客工复诊时,连开口问他有没有继续轻量工作,做何种轻量工作都懒得问,根本就没有考虑客工的身体状况。
因此,三司认为纪律审裁庭对叶文兴的刑罚太轻,吊销执照一年比较适合,但是根据以往案例,由于这起案件已经拖了很久,造成医生不必要的困扰,叶文兴理应可以得到一半刑罚的减刑。
三司:客工无所依靠医生只能获三成减刑
然而,三司指出,客工来到新加坡无亲无故,属于弱势群体,患病或受伤时都得依赖雇主以及受聘的医生,因此同意医理会指案件涉及公共利益的立场,认为叶文兴只能得到三成的减刑,将他的刑罚裁定为吊销行医执照八个月。
叶文兴的处分将在判决四周后开始实行,他也必须向医理会书面承诺,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