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34岁的张伟达,他共面对79项控状。控状指,被告于2009年在新加坡把7000令吉(约2333新元)交给一名身在马国的人,用来贿赂一名马国政府人员,以换取一张马国驾驶执照。
一名新加坡籍男子涉及贿赂马来西亚政府人员,以换取马国驾驶执照,昨天在贪污罪名下被控上法庭,他同时还涉及其他78项控状。
被告是34岁的张伟达,他共面对79项控状,包括抵触防止贪污法令、使用伪造文件、抵触公路交通法令、车辆法令(第三者风险与赔偿)及刑事恐吓等。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字体大小:
被告是34岁的张伟达,他共面对79项控状。控状指,被告于2009年在新加坡把7000令吉(约2333新元)交给一名身在马国的人,用来贿赂一名马国政府人员,以换取一张马国驾驶执照。
一名新加坡籍男子涉及贿赂马来西亚政府人员,以换取马国驾驶执照,昨天在贪污罪名下被控上法庭,他同时还涉及其他78项控状。
被告是34岁的张伟达,他共面对79项控状,包括抵触防止贪污法令、使用伪造文件、抵触公路交通法令、车辆法令(第三者风险与赔偿)及刑事恐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