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旅游前总裁起诉情妇和女儿案续审,辩方指伍光炎在马来西亚“读”出的第三份遗嘱不成立,为他立遗嘱的马国律师则强调,遗嘱遵照伍光炎的指示所写,遗嘱真实有效。
已失智的中美旅游前总裁伍光炎(80岁)由妻儿代表,越堤来新起诉他的情妇郭瑞彬(66岁)和女儿伍逸梅(32岁),要向她们追讨Natwest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简称NHPL)价值约2000万元的股份资产。
案件昨天续审,曾在2012年2月6日在马来西亚为伍光炎立第三份遗嘱的马国律师林华强(51岁)出庭供证。
这份遗嘱表明要把新加坡公司的75%股份留给儿子伍中山,另外25%留给私生女伍逸梅,情妇郭瑞彬不是受益人之一。
辩方的立场是不承认这第三份遗嘱,质疑伍光炎立这份遗嘱时的心智能力,辩方律师也以此盘问林华强。
执业25年的林华强在供证时强调这份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他说遗嘱的内容都是他亲自根据伍光炎的指示所写的。
他说:“客户(伍光炎)先告诉我他有哪些财产,之后跟我说清楚他打算把财产留给谁,我照他的意思写的。”
辩方律师拿伍光炎在2012年10月份的医药报告告知林华强,指出伍光炎在立遗嘱时可能有心智问题,问林华强是否知道他可能没有心智能力?如果知道,在立遗嘱时是否会采取不同方式?
律师:伍光炎精神状态正常
林华强表示,在帮伍光炎立遗嘱之前,他不曾听说伍光炎有心智能力问题,但假设他知道,他或许会再三询问确保伍光炎清楚了解遗嘱内容,或许也会找精神科医生辅助鉴定他是否有立遗嘱的心智能力。不过,他说伍光炎当时的精神状况就是一个正常的人,根本没什么异样。
诉方律师在辩方律师完成盘问后,补充问林华强,伍光炎的儿子伍中山在立遗嘱这件事上所扮演的角色,林华强表示伍中山的参与是微乎其微,“比如,我找不到伍光炎时,会打给他确认公寓的地址或公司的号码之类的。”
最后,林华强重申身为律师,他在帮客户立遗嘱时要确保一切指示只来自客户本身,也要问清楚受益人、至少有两人见证,以及客户要清楚了解遗嘱内容,这些他都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