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芳在巴刹巧遇阿玲,谈起上海女子继承亡夫一半公寓权益,死后原配一无所得的新闻。阿芳不解,公寓明明是男子与前妻联名的,为何法庭这样判?阿玲也不明白,顺提儿子最近跟朋友投资买公寓,说律师叫他用什么‘分权拥有’,不要用‘联名拥有’的方法注册。
‘联名就联名,干嘛还分这么细?两种有差别咩?’不论是组屋或私人房地产,动辄数十万元,高则数千万元,以什么形式注册马虎不得。
本期《说法识法》,邀请福尔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达荣解答这两种联名方式的法律意义,也谈谈联名其他资产时,包括银行联名户头须注意的事。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