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可转换债券骗16人近300万元 牌士集团主席判监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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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明对罪名成立和刑罚不服,已提出上诉。(档案照片)
郑志明对罪名成立和刑罚不服,已提出上诉。(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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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钱上市,本地品牌全方位咨询商牌士集团(Brandz Group)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主席及集团行政总裁郑志明,涉嫌在没有提供招股说明书的情况下,以可转换债券欺骗16人投资近300万元,昨天在违反证券与期货法罪名下被判坐牢15个月。 


被告郑志明(54岁)不服所判,要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目前获准以1万5000元保释外出。郑志明共面对34项违反证券与期货法和一项抵触公司法令的罪状,他一一否认有罪,控方先以其中25项进行审讯,其余的暂时搁置。


25项罪状共牵涉16个借贷人,涉及款项高达282万5000元。案经审讯后,郑志明被判罪名成立,法官于星期一(10月7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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