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央肃毒局和警察部队在一项联合行动中,逮捕两名疑涉及毒品罪行的年轻男子,起获一把已上膛的手枪和八颗子弹。


两人今早将被控


落网的24岁男子因在家中藏有枪械,前天遭警方逮捕,而与他相识的一名25岁男子则因与拥有枪械者为伍,在昨天凌晨被捕,两人今早将被控上法庭。


中央肃毒局和警方昨天下午在联合记者会上说,在双方的合作下,分别于10月8日与9日逮捕上述两名嫌犯。


这两名男子原本因怀疑涉及毒品相关罪案遭肃毒局调查,但过程中当局怀疑该24岁男子藏有一把手枪。


肃毒局因此在10月7日通报警方,并与刑事侦查局合作,在特别行动指挥处(SOC)和警察情报局的协助下,展开联合行动及进行广泛的情报调查。


肃毒局情报署署长邓志雄警监(38岁)说,肃毒局在执行任务中,不时会碰上准备以武力或是军火对抗的毒犯。这明显对社会及前线的执法人员构成危险。因此,为了确保社会安全,肃毒局与内政团队的密切合作非常重要。


当局行动迅速,在接到通报的隔天便联手到24岁男子位于裕廊西72街的住处周围部署,并在他住的组屋底层将他逮捕,把他押回楼上住家进行搜证。虽然男子家中并没有找到毒品,但执法人员却搜出一把手枪和子弹等物品。


记者会上展示的证物包括一把手枪、一个弹匣、八颗子弹、三种不同材质的手套、一个枪套、一个拉绳袋,以及一个空的鞋盒。


据《联合早报》了解,当局起获的那把手枪当时已经上膛,子弹匣内装有四枚子弹,而另四枚子弹相信是在装着手枪的拉绳袋内找到。


经过进一步调查,当局怀疑一名25岁男子之前就已经知道被捕的24岁男子非法拥有手枪,但却在没有举报的情况下继续与对方来往。执法人员紧接着采取行动,于昨天凌晨2时25分,在兀兰13街一带将他逮捕。


24岁嫌犯今天将在非法拥有手枪抵触军火法令(Arms Offences Act)下被控。如果罪成可面对至少五年,但不超过10年的监刑,以及至少六下鞭刑。至于过后被捕的25岁男子,因与拥有军火者为伍,将被控触犯军火法令条文,若罪成将面对与前者同样的刑罚。


此外,两人的尿液也已送往化验,查看是否含有毒品成分。


警察部队特别调查组副主任王志强警监(47岁)受询时说,新加坡严禁枪械,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无论是进口、出口、拥有或制造枪械都是违法的。


本地上一起拥有军火案 发生于10年前


他说:“非法拥有军火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警方将竭尽所能将这类罪犯绳之于法。”


本地上一起拥有军火案件发生在10年前。根据当年的报道,2009年7月27日,当年42岁的刘华俊在按照走私香烟集团的指示到处运送逃税烟时,在上午8时左右于宏茂桥3道和8道交界处遭关税人员逮捕。


当局从罗厘上搜出650盒逃税4万5000元的走私烟,以及藏在司机座旁的手枪和子弹。警方随后在被告位于东海岸的公寓住家,搜出冰毒和总共数十片违法及色情的影碟。


刘华俊最终因藏枪10年,还带着上膛手枪四处走私香烟,于2010年6月24日被判坐牢12年半,鞭刑17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