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审理中”案件违反法则? 王瑞杰林瑞莲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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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党有意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朝野昨天因此就讨论此案是否违反“在审理中”法则,展开交锋。违反“在审理中”法则(sub-judice)是构成藐视法庭的一种形式,它指的是案件在审理中或预料进入司法程序时,就对案情作预先判断,因而影响当事人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针对工人党主席林瑞莲昨天指提出“诚信动议”为时过早(premature),副总理兼财长王瑞杰问她是否认为这违反“在审理中”法则。两人为此过招。


林瑞莲:我没有使用“藐视法庭”一词。这不是我的主要反对理由。我的反对理由是,工人党正就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可能会推翻,或检讨并改变高庭原判。既然判决还有待检讨,副总理提出这项动议要求国会采取任何行动,还为时过早。


王瑞杰:你确定你不将此事视为藐视法庭?你确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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