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架构下,任何经由高庭普通审判庭审理的案件若要上诉,将交由最高法院上诉庭或上诉审判庭审理。上诉审判庭处理的案件,如果任何一方还要进一步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得先获得最高法院上诉庭的批准。
为了解决最高法院上诉庭资源和时间有限的问题,律政部就司法架构作出改革,在高庭设立新的上诉审判庭。律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强调,新的上诉审判庭并非是给司法制度添加程序,在大多数案件中,不会造成讼费增加。
唐振辉昨天在国会为三个修正法案提出二读,并在答复林瑞莲(阿裕尼集选区)的提问时指出,上诉审判庭(Appellate Division)并非案件进入最高法院上诉庭(Court of Appeal)之前必经的一道关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