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服务公司的代表律师指客工是在雇主的厂房而非工地受伤,不该由公司承担责任,并指工伤意外的日期记录错误,向高庭申请撤销助理劳工总监的裁决,被高庭法官朱汉德驳回。
承办海内外大型项目的机电工程服务公司民泰近电工被人力部下令赔偿2万余元给二手承包商的客工后,指没收到当局的赔偿估算单,以做法不合常规为由拒赔。
民泰近电工(Bintai Kindenko)的代表律师指客工是在雇主的厂房而非工地受伤,不该由民泰近电工承担责任,并指工伤意外的日期记录错误,向高庭申请撤销助理劳工总监的裁决。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