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认为男子犯案时已经是成年人,早就超过改造的年龄,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为此恳请法官判他入狱四周,以达阻吓作用。代表律师求情时说,男子明显已经改过自新,不该再判他入狱,以免他误以为无论他多么努力,依然还是会被社会排挤。
从小到大因为病情而遭到排挤和欺负,只有获得母亲和过世的阿公的疼爱,男子长大后为了让“人生更公平”,19岁开始偷窃。三年前,22岁时他和母亲合伙从相机店偷近1万4000元的物品时被逮,以偷窃的罪名被控上法庭。
控方认为男子犯案时已经是成年人,早就超过改造的年龄,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为此恳请法官判他入狱四周,以达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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